摘要:兴隆街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,在现场展开侦查工作,询问受害人和勘查现场后,民警判断:“嫌疑人应该是用暴力手段破坏院门进入,实施盗窃!”犯罪嫌疑人滕某,24岁,招远人,别看他年纪轻轻,经历可是很“丰富”:2011年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;...
11月21日18时30分左右,兴隆街派出所辖区一平房内发生入室盗窃案,被盗挎包两个,内有现金、银行卡、车钥匙等物品价值1000余元……
兴隆街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,在现场展开侦查工作,询问受害人和勘查现场后,民警判断:“嫌疑人应该是用暴力手段破坏院门进入,实施盗窃!”
此时,合成作战也介入案件侦查,调取了案发地和周边的天网监控展开分析研判,但是案发地并没有在天网覆盖范围内,如何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呢?
只要作案肯定会露出马脚,民警开始逐帧逐秒的查看天网视频,以求找出蛛丝马迹……“这个人很可疑!”查看到15时40分左右时一名怀抱白色宠物狗的黑衣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!“他长时间在案发现场周边徘徊,两次进入过案发现场,离开时怀里多了两个包,还刻意用怀里的宠物狗遮挡!”
发现这一线索,民警立即让受害人辨认,确认黑衣男子怀里的包就是被盗的挎包,这个黑衣男子就是犯罪嫌疑人!围绕黑衣男子的追捕随即展开,白色宠物狗、黑衣男子,如此明显的线索哪能逃脱天网的追踪!很快黑衣男子的活动轨迹呈现在民警的眼前——黑衣男子盗窃后到了三站附近的一个网吧上网,而且现在还没有离开。
兵贵神速,民警立即赶赴该网吧,刚进网吧不多时,就发现了旁边蹲着白色宠物狗的黑衣男子,民警直接将其控制,连人带狗一起带回派出所!此时距离报案仅过去3个小时!
犯罪嫌疑人滕某,24岁,招远人,别看他年纪轻轻,经历可是很“丰富”:2011年因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;201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;2018年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;2019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今年11月2日刚刑满释放……
从表现看滕某并不是爱狗之人,自己都没钱了还会买狗,只为盗窃时作掩护?
民警加大审讯力度,滕某陆续交代了在招远、芝罘等地入室盗窃三起的犯罪事实,就连那只白色宠物狗也是偷来的,还盗窃OPPO手机一部、上衣一件。刑满释放仅20天,作案4起,涉案价值5000元,滕某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!
目前,滕某因涉嫌入室盗窃被芝罘公安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!
责任编辑:王蕾